自动报警系统的学习,难点就是容易对概念混淆。比如说出现了“两个”区域,一个是区域报警系统,另一个是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,很明显是两套不同的设施,但如果不理解就很容易记混。
因此,这一部分的学习就要强化概念的理解,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记得住。
首先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。1.区域(报警系统)2.集中(报警系统)3.控制中心(报警系统)。
区域报警系统及其组成的设施。
这个“区域报警系统”就是上面说的“两个”当中的第一种。
对他的理解重点是(1)仅有报警功能(2)只对声光警报器有控制作用,对其他任何消防设施都没有控制功能。
系统必须要有4中装置:
(一)火灾报警装置:实际就是报警控制器,是区域报警系统的大脑,所有其他装置都要和他汇报听他指挥。
(二)触发器:感温、感烟等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都属于触发器。
(三)声光警报器:在区域系统中控制器(可理解为大脑或者组长)唯一可以控制的装置,主要作用就是提醒人们建筑发生火灾了。
(四)电源:为区域报警系统内的各种设施提供消防电力,既然是消防电源就一定不要忘了设置备份电源。
还有两个可以选装的设备,图形显示装置和区域显示器。
图形显示装置:有一个功能就是向119控制指挥中心传输报告,这个是所有自动报警系统(包括区域报警系统)必须要有的功能。
但图形显示装置价格比较昂贵,所以规范做出了让步,可以不安装这个贵的设备但必须设置火警传输装置来进行代替。
图形显示装置区域显示器:规范中对他的安装要求是,两个“宜”一个“应”。
“宜”在报警区域;“宜”在多个楼层的报警区域中的一层并且该层只能设一个;宾馆、饭店的报警区域应设置区域显示器。
因此区域显示器设不设置,与区域报警系统没有关系,规范中要求设置就要设置,没有要求的话就成了选装设备。
区域显示器自动报警系统中概念比较多,所以我准备分成几部分来写,喜欢可以加关注,谢谢!